[裁判]

第十一章 越位


1. 越位位置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构成犯规。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是指:

  • 头、躯干或脚的任何部分在对方半场(不含中线),且
  • 头、躯干或脚的任何部分较球和倒数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所有队员(包括守门员)的手和臂部不在上述判定的考虑范围之内。

以下情况,队员不处于越位位置:

  • 齐平于倒数第二名对方队员
  • 齐平于最后两名对方队员

2. 越位犯规

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仅在其随后以下列方式卷入到现实比赛的情况下才被判为越位犯规:

  • 干扰比赛——处理或者触及队友传来或碰触的球,或
  • 干扰对方队员:
    • 通过明显阻挡对方视线来阻止对方触球或可能的触球,或
    • 与对方争抢球,或
    • 明显试图去处理距离自己很近的球且此行为影响到对方,或
    • 做出明显的动作,且该动作明显地影响对方处理球的能力

  • 在以下情形,通过触球或者干扰对方队员获得利益:
    • 当球从球门柱、横梁、或对方队员身上弹回或变向
    • 当球被对方队员有意识地救出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接得对方队员有意识处理的球(对方队员有意识的救球除外),不被视为获得利益。

救球是指队员用除手之外身体的任何部分(守门员在罚球区内除外)来阻止即将进入球门的球或者距离球门很近的球。

3. 不犯规

如果队员直接接到:

  • 球门球
  • 界外球
  • 角球

则没有越位犯规。

4. 违规与判罚

如果发生越位犯规,主裁判判由对方在犯规发生的地点(包括有可能在犯规队员本方半场)踢间接任意球。

守方队员如果未经主裁判允许离开比赛场地,就越位判罚而言应视其处于球门线或边线上,直到比赛下一次成死球状态、或守方将球踢向中线且球已离开守方罚球区为止。如果队员故意离开比赛场地,当比赛下一次成死球状态时,主裁判必须对其进行黄牌警告。

攻方队员可以离开比赛场地或停留在比赛场地外以避免卷入现实比赛。如果该队员在下一次比赛成死球状态之前、或者球被守方踢向中线且球已离开罚球区之前,从球门线直接进入比赛场地并卷入比赛,则就越位判罚而言,该队员应被视为处于球门线上。如果一名队员故意离开比赛场地且未经主裁判允许重新进入,在不构成越位犯规的情况下因此获得利益,该球员必须被黄牌警告。

在球被踢进球门的过程中,如果一名攻方队员在球门柱之间的球门内保持不动,则必须判进球有效,除非该队员实施越位犯规、或规则第12章所述犯规,在这种情况下,应判罚任意球(直接或者间接)重新开始比赛。

终于进入到了一个重大而严肃的话题。

越位这一章的阐述方式比以前清晰了很多,但包括修订内容在内,更详细的阐述也需要耐下心来进行更细致的理解。

首先是判定越位位置的划线依据:在高清并且准确的定格画面上,将所有人都视为维纳斯,然后相互比较身上距离球门线最近的部位。

这是一张内涵丰富的瞬间,取材于荷甲联赛。

在前一秒的争抢中,守方维特斯有一人摔出球门线外,他属于“未经主裁判允许离开比赛场地,就越位判罚而言应视其处于球门线或边线上”。所以由于该可怜人的存在,此刻维特斯的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是守门员。

和守方一起摔出球门线外的费耶诺德前锋虽然大半个身体都已经在场内,但脚还在线外,视其在球门线上。是否构成越位,取决于他和维特斯守门员的位置关系。

再看守门员,他身体上距离球门线最近的部位是右手,已经在球门线上。但是在越位位置的判定中,手臂不在考虑范围之内,所以判定部位是右脚。显然右脚和球门线还有一点距离,所以此球费耶诺德前锋处于越位位置。

说起来这种判定应该非常精确,但规则随后提到了“齐平”的概念,甚至是三名球员齐平,这又是个比较模糊的人性化说法,如果较真儿到上面的程度又何来齐平呢?

其实,越位也是有一点点灰色地带的。球员传球时,脚和球的接触是一个小小的时间段而非精确的时间点,再考虑到视频画面的质量,实际上在挺大的时间范围内定格,都会让人感觉是传球的一瞬间。在极端情况下(反向全速跑),定格误差会给球员的位置关系带来“米”量级上的差距(内涵图见后)。

众所周知,如果是后卫主动传球给处于越位位置的对方前锋,这样的球是不越位的。但如果是队友传球给越位前锋的过程中只是触碰到了对方队员,这样的球却需要判罚。那么对方队员到底怎样处理球才会被视为主动传球,怎样处理球才是被动触碰呢?标题2的后半段一直在解释这个问题。

球门球、界外球、角球都是球出界后恢复比赛的方式,对越位来说有很多逻辑上的问题,故没有越位犯规。注意不要和任意球、以及守门员抱着开球相混淆。

犯规任意球的执行地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改动,解决了旧版规则中一个很让人纠结的矛盾。

在15/16版的竞赛规则中明确说明,“……间接任意球的执行地点:当球被同队队员最后触及时,越位犯规队员所处的位置。”

也就是说,如果越位幅度不大的话,基本上就是传球一瞬间助理裁判所在的位置。但是一般情况下,助理裁判在那一瞬间过后都不可能留在原地举旗,因为他要继续跟住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并观察刚才处于越位位置的球员是否随后卷入了比赛。极端情况下,最终举旗的位置和传球一瞬间所处的位置有可能相差几十米。但指示罚球地点的时候,却未见有助理裁判回到原位。

现在这件事解决了,助理裁判可以大大方方地跟到越位队员卷入比赛的地点。当然这就带来了一个新的状况,也就是该队员可能回到自己的半场卷入比赛,新规则中特意强调了这一点。

所以,以后因为对方越位而获得前场任意球的时候,大家不要大惊小怪。

随后的两大段虽不常见,对裁判员和球员理解本章来说,却要耗费八成以上的精力。大家对这钟情况的关注最初源于2008年欧洲杯意大利对荷兰的比赛中范尼的进球。

注意躺在后面的蓝人。全景画面不给了,有兴趣可以自行考古。

来看这张图吧。在几秒前的争抢中,守方有一人留在了球门线外,他看到本方后卫已大举压上便没有回场。注意,此时助理裁判头脑非常清醒地与守门员齐平站位,所以三名进攻队员并不越位。

另外,看到定格瞬间的bug了吗?就像我刚才说的,球已经明显离开了传球队员的脚,只不过在这个判例里这点误差并不要紧。

不过,摔出场外不马上回来的多数情况下是真的很受伤。那么按照旧规则的要求,在比赛下一次成死球状态前一直把这样的可怜人锁定在球门线上显然有点残忍,有的时候比赛可能好几分钟也不死球。

所以,新规则增加了一个解除条件,大意就是“这一波攻势结束”。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攻方自己觉得机会不好传回中场附近,那么这一波攻势还没有结束。

随后的一段更拗口。

攻方队员如果意识到自己处于越位位置,可以主动踏出场外以示自己不打算卷入比赛。如果你主动踏出了球门线外,随后在这一波攻势结束之前你又回来了,助理裁判还是要把你锁定在球门线上。在高压状态下,这种罕见情况对助理裁判的智商、情商要求实在太高。

那么,这个攻方队员什么时候可以回来呢?后面的描述,大意就是:只有确保不会获得任何利益的时候才可以回来。

当这一波进攻已经结束,他已无需被锁定在球门线上,然后他在守方忘了场边还有这么一号人的情况下悄不声地返回场内,并在不越位的位置接到传球,这种获利行为价值一张黄牌。

由于越位是个大话题,“我就是裁判”专栏中也多有涉及:

可酌情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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