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

第十二章 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犯规和不正当行为应受到下述处罚:

直接任意球
  当裁判员认为,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实施了下列七种行为中的任意一种,则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 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 绊或企图绊对方队员
  • 跳向对方队员
  • 冲撞对方队员
  • 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 推对方队员
  • 抢截对方队员

  如果队员实施下列三种行为中的任意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 拉扯对方队员
  • 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 故意手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直接任意球应在犯规发生地点执行(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

点球
  当比赛处于活球状态时,无论球在什么位置,如果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实施了上述十种犯规中的任意一种,应被判罚点球。

间接任意球
  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实施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意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 用手控制球后手持球超过6秒
  • 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如果裁判员认为,队员有以下行为时,也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 以危险方式比赛
  • 阻挡对方队员行进
  • 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 因规则第十二章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犯规而停止比赛,对队员进行警告或罚令出场

  间接任意球在犯规发生地点执行(参见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

纪律处罚
  黄牌表示警告场上队员、替补队员或被替换下场的队员。

  红牌表示将场上队员、替补队员或被替换下场的队员罚出场。

  只有场上队员、替补队员或替换下场队员可以被出示红牌或黄牌。

  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直到鸣响终场哨后离开场地前,均有权进行纪律处罚。

  队员无论是在比赛场内或场外,无论是直接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或其他人犯有应被警告或罚令出场的行为,都将根据犯规性质进行处罚。

可警告的犯规
  如果队员实施下列7种犯规中的任意一种,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 非体育行为
  • 以语言或动作表示不满
  • 持续违反规则
  • 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 当以角球、任意球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遵守规定的站位距离
  • 未经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 未经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替补队员或者替换下场的队员实施下列3种犯规中的任意一种,将被警告:
  • 非体育行为
  • 以语言或动作表示不满
  • 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罚令出场的犯规
  如果队员、替补队员或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实施下列7种犯规中的任意一种,将被罚令出场:
  • 严重犯规
  • 暴力行为
  • 向对方队员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 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 用可能被判为任意球或点球的犯规,破坏向本方球门行进的对方队员的明显进球得分机会
  • 使用有攻击性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和/或动作
  • 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罚令出场的队员、替补队员或替换下场的队员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附近及技术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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