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

第四章 队员装备


1. 安全性

球员不得使用或穿戴有危险性的装备或物品。

禁止队员佩戴任何饰物(项链、戒指、手镯、耳环、皮带、橡胶带等),并且不允许用胶带等类似物品对饰物进行包裹或遮挡,必须令其摘除。

队员、替补队员在赛前或替换入场前都必须进行装备检查,若其使用或穿戴未经许可的/有危险性的装备或饰物,裁判员必须:

  • 令其去除该装备或饰物
  • 如果该队员不能或不愿意这样做,则在下一次比赛成死球状态时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队员拒绝遵从,或者再次穿戴违规物件,裁判员必须对其进行黄牌警告。

2. 必需的装备

队员必需的装备包括以下独立的项目:

  • 有袖上衣
  • 短裤
  • 护袜——如果使用绷带或其他材料包裹或覆盖,则必须与所包裹或覆盖部分的护袜颜色一致
  • 护腿板——必须由合适的材料制成以提供合理保护,并且必须被护袜全部包住
  • 球鞋

守门员可以穿着长裤。

如果一名球员的球鞋或护腿板偶然脱落,他必须在下一次比赛成死球状态前尽可能迅速穿戴好;如果该球员在没来得及这样做之前触球并且/或进球,进球有效。

3. 颜色

  • 每个队的服装颜色必须能够区分彼此和裁判员
  • 每名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使之能够区别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
  • 如果两名守门员的上衣颜色相同而又都没有其他服装可换,裁判员可以允许开始比赛。

内衣的颜色必须与队服上衣袖子的主色相同;衬裤的颜色必须与队服短裤的主色或者短裤下摆的主色相同。且每支队伍的内衣、衬裤颜色必须统一。

4. 其他装备

无危险的保护装备,例如用柔软、轻便的衬垫材料制成的头盔、面罩、护膝、护臂都是允许使用的,守门员帽子、运动眼镜也是如此。

如果佩戴头巾或头套,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颜色为黑色或与上衣主色一致(同队队员的颜色必须统一)
  • 应与队员装备的专业外观相协调
  • 不可与上衣相连接
  • 不会对穿戴者或其他队员构成危险(如开放/闭合式缠绕脖子的结构)
  • 不得有任何部分扩展到表面以外(凸起部分)

不允许在队员之间(包括替补队员、被换下队员和被罚令出场的队员)或在队员和技术人员之间进行任何形式的电子通讯。

在国家足协/赛事组织者同意的前提下,当使用电子表现跟踪系统(EPTS)时:

  • 它们必须是没有危险性的
  • 在比赛过程中,从该设备或系统中传出的信息和数据不允许在技术区域内接收或使用

装备中不得有任何涉及政治、宗教或个人的标语、言论和图片。队员不得暴露内衣以显示涉及政治、宗教或个人的标语、言论、图片和广告(制造商商标除外)。犯有上述违规行为的队员/队伍将被赛事组织者或国家足协处罚,或由国际足联裁定。

5. 违规与判罚

对于任何违反本章规则的情形,比赛无须停止,该队员:

  • 在裁判员的要求下离开比赛场地去调整装备
  • 在比赛停止时离开比赛场地,除非装备已调整好

离场调整或更换装备的队员必须:

  • 在被允许回场前由裁判检查装备
  • 得到主裁判同意后方可重新进入赛场(可以在比赛进行中给出示意

队员未经允许进入比赛场地必须被黄牌警告。如果裁判员为出示黄牌而停止比赛,则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罚间接任意球。

回看老马在94年世界杯上的最后辉煌,金灿灿的大链子和单边耳环煞是夺目。

再看看98年世界杯上的巴尔德拉马:

随着比赛越来越激烈,那届世界杯之后,IFAB修订规则,把所有球员都变成了素人。

不过,既然20年前的世界杯尚且如此,论激烈程度,我们今天的草根比赛应该远远无法与之相提并论吧。

所以,我个人觉得,注意是我个人觉得,现实业余比赛中,那种啥也没镶嵌的、紧箍咒般套在已经发胖的手指头上的素戒,就通融一下吧。而项链、玉坠、耳环什么的,还有近些年球员最不愿意摘掉的记步手环,还是应该坚决摘除。

“队员必需的装备包括以下独立的项目”,注意独立两个字,所以你不可以穿着连体队服。“有袖”的要求也很明确,大家应该还记得那年喀麦隆国家队的篮球背心临时补缝袖子的故事吧。

如果一名球员的球鞋或护腿板偶然脱落……这段话如果正面理解可能会更容易一些:战况紧急的话他可以继续比赛,如能抽空及时调整好,则死球的时候就不用离场了。

下一段新修订的红字是“短裤下摆”,注意曼城队的客场队服。

如果你的队服短裤是这个样子的,那么你里面的衬裤既可以是绿的,也可以是黑的,但全队必须统一,不可以有人穿绿的有人穿黑的。

最后一个修订处“可以在比赛进行中给出示意”,对广大裁判员来说绝对是个重大利好。过去,治伤球员返场和调整装备球员返场是两套不一样的规矩,也是规则考试中的必考内容,现在它们终于统一了。

返场前由裁判检查装备,这里的裁判可以是裁判组里任何一人,就近检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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