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助理裁判员
赛事规程也可以指定附加助理裁判员,他们必须是可用的最高级别的现役裁判。
赛事规程必须明确当裁判员不能继续工作时的替换方案,选择:
1. 由第四官员接替裁判员,或者
2. 由第一附加助理裁判员接替裁判员,第四官员成为附加助理裁判员。
职责
一经指派,附加助理裁判员的职责是在裁判员的授意下,对以下情况进行示意:
- 当球的整体越出球门线时
- 是角球还是球门球
- 当有不正当行为或其他事件发生在裁判员的视野之外时
- 当有犯规发生时(尤其是在罚球区内),且他的视角比裁判员更好
- 当踢点球时,守门员是否在球被踢前离开了球门线,以及球是否越过球门线
协助
附加助理裁判员也可以根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但最终的决定应始终由裁判员做出。
附加助理裁判员如过分干预比赛或有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务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足球竞赛规则 2015/2016
国际足球理事会 (IFAB)